11 框排架厂房


11.0.1 机械工业厂房可采用侧向框排架结构[图11.0.1(a)]或竖向框排架结构厂房[图11.0.1(b)]。当采用单柱伸出框架跨屋顶支承排架跨屋盖时,应在计算和构造上采取增强单柱延性和承载力的措施,并应在单柱顶沿厂房纵向设置联系梁形成纵向框架。

 框排架结构厂房示意

图11.0.1 框排架结构厂房示意

11.0.2 框排架厂房的框架部分,可采用框架、框架-剪力墙或框架-支撑结构。侧向框排架结构厂房,排架跨与框架跨的连接宜采用铰接。

11.0.3 框排架厂房的结构布置,除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和第10章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厂房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宜简单、规则、对称,平面宜为矩形;
    2 在结构单元平面内,框架、剪力墙、柱间支撑等抗侧力构件宜对称均匀布置,并应沿结构全高设置;
    3 质量大的设备不宜布置在结构单元的边缘或端部楼层上;
    4 围护墙宜选用轻质材料、轻型墙板、钢筋混凝土墙板;当结构单元一端敞开另一端有山墙时,其山墙宜选用柔性连接方案;
    5 侧向框排架结构厂房当排架跨的纵向长度大于框架跨的纵向长度时,宜设置变形缝将厂房分为两个独立的结构单元,也可采取增加纯排架部分的抗侧刚度的加强措施。

11.0.4 侧向框排架结构厂房的排架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屋盖宜采用无檩屋盖体系,并应加强屋盖支撑设置和构件之间的连接;
    2 纵向端部应设屋架、屋面梁或采用框架结构承重,不应采用山墙承重;
    3 排架跨与框架跨相连处,排架跨屋架、屋面梁支座宜与框架跨楼层或屋盖位于同一标高;当框架跨柱距大于排架跨柱距,需设置托梁支承排架跨的屋架、屋面梁时,托梁顶应与框架跨楼层或屋盖位于同一标高;
    4 排架跨设有桥式起重机时,起重机梁顶面宜与框架跨楼层或屋盖位于同一标高;当工艺需要,排架跨的屋架、屋面梁底面或起重机梁顶面位于框架跨的楼层之间时,应对此处的框架柱采取加强措施,并应计入排架跨屋盖传来的水平力或起重机横向制动力在框架柱中产生的附加内力;
    5 排架柱列的纵向抗侧力结构,可采用框架、柱间支撑或剪力墙。当采用阶形柱或格构式柱时,应在两肢柱上分别设置柱间支撑或剪力墙,支撑间应设缀板连接,剪力墙间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肋板相连。

11.0.5 竖向框排架结构厂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排架重心宜与下部结构刚度中心接近或重合,多跨排架宜等高等长;
    2 楼面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顶层排架嵌固楼层应避免开设大洞口,其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50mm;
    3 排架柱应竖向连续延伸至基底;
    4 顶层排架设有纵向柱间支撑时,柱间支撑开间楼面不应设有楼梯间或楼板开设大洞口;柱间支撑斜杆中心线应与连接处的梁柱中心线汇交于一点。
    5 竖向框排架结构厂房屋盖支撑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有关规定。

11.0.6 框排架结构宜采用空间结构模型进行整体内力分析。
 

条文说明


11 框排架厂房

11.0.1 本条规定的是无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排架机械工业厂房,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排架机械工业厂房,应遵循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中的有关规定。
    侧向框排架结构厂房,由框架或框架-剪力墙结构与排架侧向连接组成。
    竖向框排架结构厂房,下部为框架或框架-剪力墙结构,顶层为排架。

11.0.3 侧向框排架结构厂房通常情况下排架跨的纵向长度都较长,当排架跨的纵向长度超过框架跨时,由于横向刚度发生突变,在起重机水平刹车力作用下,虽然起重机轨顶水平位移没有超出规范限值,但由于水平位移产生突变,容易发生卡轨现象。
    排架柱列在起重机水平刹车力作用下纵向变形限值,建议A4~A8工作级别起重机均按照本规范第9章对A6、A7、A8工作级别起重机的要求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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